中国绿色时报12月11日报道湖北省地处长江中上游,境内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江三峡工程等诸多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还有神农架等生态自然保护区,湖北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对保护好这些大型建设工程、恢复森林植被、保持水土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2000年,湖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的号角在神农架吹响,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在湖北省全面启动。
10年征程,湖北省探索出一套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有效作法。加强领导是保障。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只有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才能得以顺利实施。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市(州)、县(市、区)、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在全省机构改革和编制紧缩的情况下,湖北省特别批准了省林业局设立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湖北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有关领导,多次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退耕还林工作,并作出批示和指示。省委、省政府每年还要与各市(州)政府签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市(州)与县(市)、县(市)与乡(镇)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部门协调是基础。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需要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和妥善协调。为此,湖北省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搞好退耕还林工作。
各级发改委、财政、农业、粮食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推进湖北省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宣传发动是前提。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湖北省一直把宣传发动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为了使退耕还林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湖北省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政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退耕还林政策深入人心,并调动了群众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神农架林区组织退耕还林宣传队,送戏下乡,巡回演出,深入至乡镇、村组,甚至农户家;咸宁市开展了退耕还林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宜昌市则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退耕还林政策进行宣传。特别是《退耕还林条例》颁布实施和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以后,各有关部门更是大规模、深层次地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质量管理是关键。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湖北省始终狠抓质量管理,实行“四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口的措施。一是在安排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县(市、区)和建设任务上,实行计划任务招、投标制,谨慎确定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任务。
二是在造林项目作业设计上实行作业设计会审制,湖北省2002年印发了《关于开展造林作业设计统一会审工作的通知》,连续几年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退耕还林工程的作业设计实行统一会审。会审通过后再批复各县(市、区)实施。
作业设计会审不仅保证了退耕还林能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而且保证了退耕还林林种、树种、植被模式等符合当地实际,为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和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全省各地在退耕还林工程集中采购种苗上实行种苗公开采购招、投标制,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的办法,择优确定种苗供应商,做到了种苗采购“阳光操作”。四是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实行工程监理制。
对所有退耕还林工程县(市、区)全面推行了监理制,做到了不规划设计不准施工、整地不合格不准调苗、不组织专业队伍不准栽植、栽植不合格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准兑现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种苗生产是重点。湖北省自始至终都将种苗生产供应作为退耕还林重点工作来抓,狠抓种苗计划、生产、供应和调剂工作,为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湖北省加大了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新建了1个省级示范苗圃,重点改扩建了25个中心苗圃和骨干苗圃、2个良种基地及3个采种基地,建设总规模55790.5亩。修建组培工厂15亩,新增育苗面积8727亩,新增育苗生产能力2618万株,使全省苗木年出圃能力达到8亿株以上,充分满足了湖北省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种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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